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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信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发布时间:2017-02-13  稿件来源:dafa888bet下载  字体调整:【 】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镇发〔201648)和江苏省信访局《关于印发〈全省信访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苏信〔201658)要求,结合全市信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要求,以提升全民法治信仰为引领,以服务民生需求为导向,以促进社会发展为已任,按照法治镇江建设任务部署,推动信访法治实践,促进形成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信访干部依法履职、信访群众依法维权的法治环境,为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工作目标

――提升依法履职能力。通过开展“七五”普法工作,紧紧把握有利契机,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坚持创建一流队伍、完善一流机制、实现一流成效,不断提高信访干部依法履职能力。

――促进优化法治环境。大力宣传法治信访,宣扬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投诉走访守法的社会信访法治环境。

 ()主要任务

1、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全市各级信访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积极性、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依法治国战略方略,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生动实践,使各级信访干部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宣传形式,更好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实践中的基础性作用。

2、学习宣传深化法治实践为核心的法律法律。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抓好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中共镇江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意见》,形成法治信访宣传周,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广大群众认真学法、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3、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党章党规宣传,教育引导全市信访系统广大党员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循党规,维护党纪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党性要求,努力争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尊崇者、遵守者、捍卫者。

4、学习宣传《信访条例》及相关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信访工作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把《信访条例》、《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江苏省信访条例》以及有关依法处理违法信访行为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列入信访系统普法学习宣传的重点,大力提高各级信访干部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培育全民的法律信仰。

二、工作措施

全市信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七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各级信访部门要认真制定工作规划,对象是信访系统干部职工和信访群众,重点是抓队伍、抓机制、抓成效。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法治宣传教育要围绕全市信访工作中心,围绕解决突出问题,围绕完善工作机制,抓住重点,有序推进。进一步完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厘清工作界限;进一步完善依法逐级走访权益保障卡制度,压实工作责任;集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夯实基层基础。认真学习宣传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各级信访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严格依法办事。

(二)多措并举,服务群众注重把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紧密结合起来,根据信访群众的法治需求,重点加强对信访法规以及与信访工作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的专题宣传。积极推动在信访工作中全面引入社会律师的参与,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和第三方作用。围绕信访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提供更加便捷、适时、适用的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学习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信访群众诚信守法、依法信访,自觉通过法定途径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健全机制,创新方法各级信访部门要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等制度,开展领导干部述法。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健全激励机制,推动各级信访部门真正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各级信访部门要注重沟通协调,继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突出抓好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日常信访法治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的作用,利用群众来访接待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进行宣传。强化“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运用门户网站、手机、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提升法治宣传效果;建立信访法治宣传与舆情监测的联动机制,及时抓住与信访工作相关的舆论热点问题,加强系统和部门之间联动,扩大信访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狠抓关键,提升队伍。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培养全系统法治信仰的关键。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发挥“关键少数”作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观念,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尊法的模范;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建立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从源头上减少风险隐患。把法治教育纳入信访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任职培训、业务练兵的必训内容,提高依法履职、依法办事能力。通过抓关键、抓队伍,切实提升信访系统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做学法守法用法的先锋模范。

三、工作步骤和安排

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6)市信访局制定印发《全市信访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各辖市(区)信访局、镇江新区信访局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地区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和责任分工方案,做好启动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分年度落实普法规划,年初制定下发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分解书,年末发布年度工作报告。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是:

1、大力宣传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江苏省信访条例》及有关信访工作法律法规规章,推动信访工作法规制度有效实施,提高各级信访干部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

2、大力宣传诉访分离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进一步厘清信访工作界限,使信访工作回归本位。

3、大力宣传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权益保障卡制度,进一步规范信访行为和工作行为,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推动信访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就地解决。

4、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树立相信和依靠基层,依法按程序反映诉求就能得到解决,无理不能违法上访,有理也不能违法上访的导向。

5、大力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依法解决信访问题的典型案例,围绕解决突出问题,集中开展积案化解和信访工作“三无”县(市、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务实基层基础。

6、加大对无理缠访闹访和信访违法行为依法处理的曝光力度,引导和规范信访群众的行为,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7、加大对信访法治工作先进典型宣传推广力度,及时挖掘、总结和宣传有关地方、部门(单位)依法开展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和省信访局指导下,对全市信访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四、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市信访局成立“七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组员,负责“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组织领导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验收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综合处具体承担。各辖市 ()、镇江新区信访部门应相应成立“七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区“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精心推进落实。各级信访部门法治宣传教育领导机构要负起责任,精心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部门“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及时听取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汇报,指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全面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健全完善职责明确、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加大指导、协调、督查力度,把法治宣传工作开展纳入到年度工作筹划中,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三)注重典型示范。认真总结推广本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奖惩机制,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与表彰奖励,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予以通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四)加强工作保障。结合普法工作实际,安排落实相应的专项费用,改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条件,确保“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投入与法治宣传要求相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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