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05年5月,睢宁县庆安镇残疾人李某家饲养的生猪因疫病被当地动物检疫部门捕杀,相关部门依据苏财农〔2004〕50号文件规定一次性给予7000元捕杀补偿费,但李某对补偿结果不满,从此开始多方上访,要求重新对其进行补偿。
2011年,睢宁县信访局在掌握李某家因养殖而产生贷款未还,加之孩子正在上学,本人又有残疾,家庭经济非常困难的情况后,协调县、镇民政部门为其办理了低保。但李某对此仍不满意,声称当时被捕杀的疫猪为72头,后又增加到200多头,要求补偿其损失20余万元。相关部门因提供不了当时捕杀疫猪的相关证据而无法认定捕杀疫猪到底是多少头,无法满足李某的信访诉求。2017年3月,民政部门通过信息对比发现李某已不再符合低保条件,遂将其退出低保范围,导致李某更加不满,在重要敏感时期多次到省进京上访。
倾情化解
今年全省开展信访积案大突破、大化解行动以来,县信访局把此案作为重点事项进行攻坚。为尽快化解该信访事项,县信访局长在详细了解情况后,主动约信访人李某见面,耐心细致做思想沟通工作,并承诺在政策法律范围内为其解决合理诉求。随后,县信访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李某信访事项进行会商会办,并找到当年参与捕杀疫猪的工作人员核实捕杀疫猪数量,引导信访人走复查复核程序。期间,县信访局工作人员多次到李某家做思想工作,一次又一次的关心和解释,使李某意识到相关部门确确实实是为他解决问题,同意申请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并在信访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重残补贴。
2018年初,根据徐州市人民政府复核意见,认定当时疫猪捕杀准确数量为23头,县农委应再次补偿李某捕杀补偿经费4040元;信访人可以享受残疾补贴,但要求继续享受低保无政策依据,不予支持。
停诉息访
2018年春节前,当李某一家人正在为家境贫困、信访事项尚无结果而苦恼时,县信访局工作人员带着粮油等过节用品再一次登门慰问,并送达市政府复核意见,当面交给李某4040元疫猪补偿款及每月490元的重残补贴。看到大家不再因自己平时冷嘲热讽甚至出言不逊仍倾情帮助自己时,李某十分后悔自己以前的言行,多年的心结也解开,他忍不住流下了泪水。随后,李某面带微笑,心悦诚服地签下了停访息诉保证书。
这正是:情理法相结合为老百姓解除心结,心交心解难题让老李头不再忧愁。
(来源:江苏省信访局网站)